昨天,在油榨街賣水果的鄧先生撥打本報熱線5858000,他去批發(fā)市場發(fā)枇杷,過稱一稱,40斤一件的枇杷,光包裝和筐里面的衛(wèi)生紙就10斤(5月28日黔中早報)。
關于水果“加重包裝”的新聞已經(jīng)不是新聞了,前些日子有媒體報道說,北京等地的一些水果商們甚至在包裝箱的底部澆筑水泥以增加重量,不只是水果,海產(chǎn)品同樣水分不少,不久前有媒體報道,有人從超市里購買了500克的冰凍鮮蝦仁,回家化過凍以后上稱一稱,結果不到半斤,可見,為了多賺些錢,一些商家確實不夠厚道。
但是,水果的“加重包裝”,正像很多商販所說的那樣,并不是他們有意添加,而是從田頭運輸中就已經(jīng)形成了事實,商販們只不過是轉手加價而已,應該說真的不怪他們,如果因為包裝問題找他們索賠,顯然也有些“冤枉”。
其實,對于這種“加重包裝”,筆者認為有多種原因,一是,國家對水果的包裝,至今還沒有看到有一套規(guī)范的標準,以至于顧客認為是商家作弊坑害消費者,而商家也是振振有詞,是為了“防止震壓”或“保鮮保質(zhì)”,雙方似乎都有道理,其次,恐怕也是市場形勢所逼,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水果時,總想著又想好又想巧,事實上已經(jīng)違背了市場規(guī)律,商家為了達到顧客的這種愿望,但由于實際成本的限制,只有在水果的包裝上動心思,在一些商販攤位前購買水果時也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整箱購買和去掉包裝的“零售價”差距很大,有時如果按實際水果重量來算的話,差價幾乎達到了一倍,這就說明我們有時整箱購買的水果,它并非就是水果的實際市場價格,其本身就含有很大“水分”。
要避免或杜絕水果這種“過重包裝”的現(xiàn)象,僅靠消費者的投訴和小商販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,這一是需要國家出臺規(guī)范水果的包裝標準,并加強市場監(jiān)管,同時,還要從源頭上抓起,應該看到,水果在田頭的果農(nóng)出售時,價格并不高,最后在商販的銷售終端,其價格也被顧客壓的“很低”,據(jù)有同事到農(nóng)家果園“摘鮮”回來告訴筆者,他們“摘鮮”購買的價格比從城里市場上購買的價格還要高,雖然不排除情況的特殊,但這是很不正常的,至少說明,很大的一塊運輸成本都是被這種“過重包裝”給抵消了,所以,國家出臺規(guī)范水果包裝標準,從運輸源頭上來消除“過重包裝”是杜絕這一現(xiàn)象的關鍵。
其次是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,應及時掌握市場和產(chǎn)地水果價格行情,為市民及時提供水果的市場價格動態(tài),對于明顯低于市場運行價格的情況就很可能存在“過重包裝”,同時也要教育市民增強市場經(jīng)濟觀念,不要貪圖所謂的“物美價廉”,真正的市場行為,也不會出現(xiàn)什么“物美價廉”,物美且價廉其中必有欺詐,水果的“過重包裝”固然有商家的唯利是圖,但也與很多市民消費觀念沒有更新有很大關系,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也是陳舊消費觀念與市場經(jīng)濟相矛盾所衍生的產(chǎn)物,是自釀的一杯“苦酒”。